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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死亡多少时间能提车

交通事故对方死亡多少时间能提车

2020-03-19 108
普法内容
交通事故对方死亡,可以提车的时间是: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五日内,当事人收到领取通知后,就可以提车。这与对方是否死亡并无直接联系,只看交警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的时间,由这时间决定提车的时间。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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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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