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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失踪另一方要求离婚的,有以下两种解决途径: 1、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再起诉离婚; 2、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失踪、下落不明是要一方离开自己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的地方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不联系,没有一点消息,而且时间持续两年以上。满足这些条件,法院才会认定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如被告仍未找到,法院则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是否准予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申请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一是该公民离开最后住所地后下落不明; 二是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时间必须满2年。 下落不明人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受理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一方失踪,那么不能够协议离婚,只能够通过诉讼程序离婚。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原告可以先去公安机关报失踪,或者由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出具无法找到下落的证明,然后再凭人口失踪的报案记录或证明到法院立案起诉。一方失踪的,一般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配偶失踪后,另一方可以采取两种方式离婚,一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公告期间为60日,被告不在规定时间出庭应诉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缺席判决;二是请求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来说,“经常居住地”是相对于基层法院的管辖范围而言。如果在地级市长期居住,但分别有几处居住场所,且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