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执行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执行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执行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2020-01-08 111
普法内容
执行死刑会受到的限制有: 1、执行死刑的方式要简单化,尽量减少死刑犯的痛苦。 2、执行的时间要合理。 3、执行死刑要公开,但不要示众。 4、尸体处理要人道。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的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的尸体或骨灰。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执行死刑的方法是哪些,适用条件是哪些的
    执行死刑的方法是哪些,适用条件是哪些的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犯罪

    2024-06-08 24
  • (一) 适用死缓的条件有哪些, 如何执行死缓
    (一) 适用死缓的条件有哪些, 如何执行死缓

    “适用死缓的条件为: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缓执行有以下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

    2020-05-14 143
  • 死刑判处哪些刑种?执行死刑的方法有哪些
    死刑判处哪些刑种?执行死刑的方法有哪些

    死刑属于主刑,我国执行死刑主要有两种方法:枪决或者注射。

    2020-07-14 173
专业问答更多>>
  • 死刑执行条件有哪些?怎么执行死刑

    中国长期以来一直采用枪决执行死刑。通常由武装警察执行,现在由法警执行。把它押送到预先设定好的刑场,等罪犯跪在那里,再执行。1997年1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死刑以枪决或注射方式执行。199

    2021-11-20 15,340
  • 哪些情况下死刑复核案件应当立即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满18周岁犯罪不作为累犯。18周岁以下、75周岁以上应当的人

    2022-03-14 15,340
  • 法律对死刑不给予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了三种情形下,可以不执行死刑。第一种是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第二是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最后是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

    2023-09-05 15,340
  • 死刑执行规定死刑的执行流程有哪些

    死刑执行方式包括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死刑是依据法律相关规定由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犯人生命的刑罚。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2023-08-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死刑立即执行有哪些情况 01:04
    死刑立即执行有哪些情况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以下三种,分别是: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中级人

    712 15,340
  •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监外执行 01:04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监外执行

    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者,是可以实行监外执行的,但是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身患严重的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情况,执行机关根据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及开具的证明,属实的情况下可以监外执行。罪犯身患的疾病已经危害到自身和其他

    3,203 15,340
  •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00:50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3、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

    8,259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