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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和房产广告不一致的处理:要看房屋买卖合同中有没有记载当时广告的宣传事项,如果有明确的记载,那么可以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追究房地产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
监理合同期限可以约定为监理服务期,合同期限不一定等于监理服务期。因此施工合同期限与监理合同期限是可以不一致的。
开发商的宣传是有法律效力的,广告与合同不一致的,可以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买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广告发布合同与广告代理合同的区别在于:合同主体不同。广告发布合同的当事人是广告商和广告商,广告代理合同的当事人是广告商、广告商和广告经营者。
合同与付款金额不一致的处理办法如下: 1、合同约定的金额和实际支付的金额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解决。根据规定,合同金额和发票金额必须是一致。若二者不一致可能会涉嫌违法犯罪,合同金额高出发
我国《民法典》规定,开发商的广告的内容如果具体并且确定,那么就视为要约。如果可以证明开发商广告宣传的内容,对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买受人购买房屋的决定,存在事实上的重大影响,那么可以认定广告成立要约。如果开发商不按照广告宣传的内容,进行交付就构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广告合同主要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广告制作合同,是一种由广告经营者与广告主就广告作品的设计、制作所签订的合同。广告制作合同一般被归类为承揽合同。 第二种是广告发布合同,是一种由广告发布者与广告主或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