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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
房屋预售登记备案和房屋的预告登记不是一个意思。房屋预售登记备案,指开发企业在房屋预售合同签订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登记备案手续。预告登记是买卖双方为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一、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 (一)注意是开发商是否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等开盘销售现场需公示的文件。 1、《房地产证》(记载预售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房屋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预告登记通常出现在商品房预售的过程中,进行房屋预告登记可以防止房屋被同时卖给多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房屋预售登记备案和房屋的预告登记不是一个意思。 房屋预售登记备案,指开发企业在房屋预售合同签订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登记备案手续;而预告登记是买卖双方为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政府允许开发商在商品房没有建好的情况下预先与购房者签定预售合同,这种合同是为了限制物权,即为了防止开放商一房多卖。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在开发商取得允许出售商品房的各种手续后与购房者签订的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售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从实践来看,商品房
一押三付是指的承租方和租赁方约定,承租方先向租赁方支付三个月的租金以及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这是现实生活中人们习惯的表达押金和租金的交付方式。实际上就是租房者提前预交了一个月的押金。这样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出租方的利益,将租房的风险转移给了承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