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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国家征地拆迁项目、房屋遭遇强拆时,如果找不到拆除主体,市、县人民政府是兜底拆除主体,不要认为不知道是谁拆除,就放弃维权,如果你没有足够的勇气,可以聘请拆迁律师为你维权。
一、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采取强制拆迁行为的,强制拆迁人需要告知被拆迁人有举行听证的权利,被拆迁人要求听证的,就需要进行听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拆迁行政诉讼程序过程中,不可以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一、拆迁的概念和条件1、行政强制拆迁是指被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逾期不履行城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裁决时,国家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相同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法》第44条又在上述一般程序的基础上,专门为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等的强制拆除规定了特别的程序,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拆迁可以强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决定不起诉又不执行的,拆迁部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
对于强制拆迁,维权的方式有两种,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在进行强制拆迁前,通常都会向当事人发出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书或责令限期内拆除建筑决定书,决定书中,通常都会明确告知当事人,如果对于决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依法向作
强制拆迁时要走的八个程序具体如下: 1、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3、决定书要载明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