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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的担保形式有什么区别

债权的担保形式有什么区别

2021-02-06 23
普法内容
债权的担保形式的区别在于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保证抵押质押定金都是约定的。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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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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