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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由谁来承担实缴义务

股权转让后由谁来承担实缴义务

2024-06-04 15
普法内容
按照《公司法》司法解释 (三)第十九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该股东与受让人应承担连带出资义务。 但如受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的,则由该股权受让人作为公司的新股东先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后向原股东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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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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