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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位权诉讼有什么规定

股东代位权诉讼有什么规定

2020-07-25 115
普法内容
股东没有代位权诉讼,只有代表诉讼: 1、股东代位诉讼它是由股东行使,且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人数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2、法院的判决结果直接由公司承担,所获的利益也完全归于公司; 3、股东代位权诉讼的其他内容。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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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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