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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初始登记又被称为首次登记,是在不动产权属证书上进行的第一次不动产权利的登记,房屋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宅基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林地所有权,海域使用权等都存在着权利的初登记的问题。
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房屋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费。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经济适用住房登记,以及因房屋坐
房屋登记机构履行职责规定如下: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房地产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
房屋登记是指合法建造的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作为物权,所有权变更需要登记,只有在房屋登记机关登记,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变更。
初始登记:合法建造房屋申请初始登记,如开发商开发楼盘。 转移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申请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
房屋确权登记的办理程序: 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
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房屋权属登记程序有以下几种: 一、初始登记 办事时限:
产权人即是所有权人,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所有权人对于自己拥有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设定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相关权利。也就是说,房屋的产权人对于自己的房屋依法享有
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 1、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3、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办理流程如下: 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2、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 3、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验; 4、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预告登记。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可以保证购房者向房屋登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