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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职工(依照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外),必须依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参加失业保险。 1、各类企业及其职工; 2、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3、民办费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4、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5、国家机关中事业编
1.单位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办理停保手续,并将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卡送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就业局)审核盖章。 2.参保单位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将失业人员名单及档案自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送失业人员
非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重新就业后不能享有失业保险金,通常是以劳动者缴纳社保开始计算。
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一、重庆失业金按月领取申请手续 1.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 2.本人本市的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已与社保组织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 3.有视为交费年限的须提供本人人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
重庆失业保险领取如下: 一、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二
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费的期限,根据失业者失业前的累计支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1)累计支付时间不足1年不足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费(2)累计支付时间不足2年以上不足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
离职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后,发现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申请领取的步骤,具体如下: 1、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政策。如果你不了解领取失业保险的相关政策,可以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劳动服务中心去咨询; 2、由所在的用人单位开具失业证明。要享受失业保险金,必须要所在的用人单
失业后养老保险个人的交纳方式如下:把档案转到当地人才中心,办理个人人事代理,个人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就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社保是劳动者在失业后个人缴纳的,可以根据其自身的经济能力自行选择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到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