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农村自留地土地法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自留地土地法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自留地土地法是怎么规定的

2023-12-12 38
普法内容
农村自留地土地法规定如下: 农村自留地的所有权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不是被继承人个人财产,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自留地在产生之初的一个最大的优势就是不需要缴纳农业税,享受相关的农业优惠政策,但是取消农业税后,其与通常的承包地的界限已经很难区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等同于农村承包地。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包括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成员只有使用权,不能出租、转让或买卖。自留地征地补偿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合并为承包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另一种是与承包地区分,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附着物补偿费归农民所有,安置补助费根据是否获得安置来决定。 农村自留地法律性质的规定,散见于建国后全国人大、党中央、国务院、农业经济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1955年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首次对自留地的法律性质作出规定:自留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是一项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同时规定,每人自留地最多不超过当地人均耕地的5%。1956年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第16条、1957年《关于增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自留地的决定》、1981年《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分别扩大了自留地的规模,从最初的5%提高到15%。之后的2002年《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农村土地由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对自留地未单独提及。2004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将自留地、自留山仍规定为农民集体所有。因此自留地的法律性质应等同于承包地,均为农民集体所有。从具体政策运用上来看,自留地和其他耕地的主要区别是自留地不征农业税。当然,现在承包地也取消了农业税,2006年全国人大通过决定,废止《农业税条例》。至此,自留地和承包地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区别。租约到期,当然存在续租及重新承包的问题,集体的性质是不变的,重新承包涉及到集体的得益,是需要集体成员决定的。 农房是农村中供村民居住的房屋,与商品房的区别主要有: 一是土地性质不同:农房建设占用集体所有土地,商品房则占用国有建设用地。 二是取得方式不同:农房只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取得宅基地进行建设,商品房是由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建设。 三是土地使用年限不同:现行法律和政策没有具体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期限;商品房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四是交易条件不同:农房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批准后交易给符合宅基地分配资格的成员,不得抵押;商品房可以在市场上出售、租赁和抵押,交易自由。 综上所述:农村自留地土地法的法律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旨在平衡农村土地利用和农民权益保护的关系,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农村土地,村民要求分自留地
    农村土地,村民要求分自留地

    委托律师代书

    2024-06-11 44
  • 法律规定农村自留地的占用权
    法律规定农村自留地的占用权

    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

    2020-11-08 412
  • 因农村自留地的事情,想要问一下自留地的法律规定
    因农村自留地的事情,想要问一下自留地的法律规定

    农户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自留地)没有法律上的处分权,但是事实上的处分广泛存在。主要的行为是:利用自留地甚至承包地耕地建房,以及在基本农田上挖塘养鱼,或者发展林果业,在坡度25度以下的耕地甚至基本农田上进行“退耕还林”。 抛荒,在自留地以

    2024-05-15 44
专业问答更多>>
  • 农村自留土地是否买卖

    农村土地不能由承包户自己买卖。如果承包户要转让土地的,必须经发包方(一般是村委会)同意。不过,这种承包地一般是不允许拿去出卖的。但承包户可以采取转包的形式转包给他人,这种方式就是不用发包方同意,但承包

    2024-09-18 15,340
  • 农村土地承包自留山

    自留地,自留山没有纳入承包地范围。按照国家土地承包法的规定,80年后农村土地下户后划给农户的才是承包地,也就是纳入承包经营权范围的土地。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是从52年《人民公社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按

    2022-08-11 15,340
  • 什么是农村自留地

    农村自留地是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2022-06-09 15,340
  • 农村土地自留地拆迁的补偿措施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自留地的征收,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相应的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应为该耕

    2024-12-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法 01:35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条和第2条规定,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

    4,147 15,340
  • 农村自留地可以建房吗 01:15
    农村自留地可以建房吗

    一般自留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村民针对自留地只有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一户人家只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因此如果农民要在自留地上申请建房,一般是不会得到批准的,只可以在拆老房子之后进行翻修,特殊情况下获得自留地批建房屋的,在自

    4,109 15,340
  • 农村土地赔偿 00:53
    农村土地赔偿

    农村土地赔偿具体如下: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征收耕

    1,807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王焕坤律师 王焕坤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78-2054-1070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