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企业改制关于土地资产的处置等方面的问题,是我国经济学家现实主要研讨的首要问题之一。现实的情况是国有企业改制或者解体后,重新建立起的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私人接管的企业,都是涉及土地资产的使用的。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实行过程中,如何解决土地的使用权和使用的期限等问题,都是需要亟需解决的问题。笔者根据现实土地资产处置等方面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期望达到很好的效果来适当的缓解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发展的方向
国有企业的体制改变是社会未来企业发展的方向。与此同时出现的问题是:企业制度具有产权明确、管理适当。但是如何在转换体制的企业中实现产权的清晰是现实存在的问题,明确国家和企业的产权责任,是建立我国企业制度的重要落脚点。企业改变体制需要严格的由国家政府部门进行清产核资,评估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明确企业体制改革后土地资产的处理和发展方向。
2、国有企业改制土地的处理方式
2.1
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好处在于使得土地使用权可以持续的被使用,使其获得充分的利用,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性使用,防止浪费,增强经济的效益。国有企业转换体制后,可以实施转让、出租、抵押和作价入股,人员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以及处置权。同时,明确国家与企业之间产权界限,企业对土地享有完整的
法人财产权;可是不足在于企业一次性需要给出的土地出让费巨大,造成转制后的企业经济负担大,发展的速度缓慢,获得经济效益的周期长。尤其是大型的国有企业,企业可追溯的历史久远,土地使用权比较复杂,长期使用的土地面积较大,进行资产评估后,土地资源的金额巨大。虽然国家对其有着扶持政策,可是一次性缴纳巨额
土地出让金同样会形成企业沉重的资金负担,对改制后的企业的更好更快的发展造成较大的影响。
2.2土地使用权租赁。企业与县级以上国土的管理单位需要和企业共同订制一定年限的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依据合同进行资金的支付。这种国有企业转制的优势在于企业在很短的时间内资金的负担较轻,租金可进入企业成本的计算中;劣势则是企业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却没有处理并转让处置土地的权利,限制了土地等资源价值等功能,使得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速度缓慢甚至停滞。同时,改制后的企业每年要增加大量的租金支出,无形中提高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2.3土地使用权进行资产的评估并作价。国家将含有使用期限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资本进行资产的评估并得出相应的价格,成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的初始资金投入,一定程度上成为国家持有股权。国有资产投资人员需要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国土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持股单位统一持有。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企业无需提供土地出让金或租金的等费用,资金压力减轻;体制改革的成本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小,有利于企业后期的经济发展。
2.4
土地使用权转让并合理的经营。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国家按照土地使用权评估其价值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国家掌管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
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各方面的人员充分考虑国有企业的现实的运转情况从而实施的一种管理模式,是国有大型企业改制期间国家和政府提供的一种扶持政策。
2.5土地使用权划分的方式。土地使用权划分方式主要作用在于我国的部分国有企业进行企业之间的合并并快速的进行土地资产的处理,可是发生转让、改变用途等就一定要进入转让土地的程序,这主要是面向管理不善的企业,但是这只是管理模式的改变,使用期限责需要少于一定的年限。
3、土地资产处置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3.1土地使用权租赁处置中租金问题。我国很早以前企业的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方法没有创新的想法,伴随着企业改制中一些政策法规的实行,租赁土地使用权以及租金等问题,备受需要体制改革企业的关注。现在,最主要的做法是依据土地评估机构给出的改制的企业用地评估的价位,进行土地租金的计算。
3.2土地改制需要的费用问题。现在,企业的体制改革采用对土地进行估价入股的方式。土地资源的地价折股的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同时,大部分企业占据的土地所拥有的资产是由企业得到土地使用权后不断投入改造的结果。
4、改制后的企业对土地资产处置方式的使用方式
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更多在时代前沿的现代企业需要依据国家或者企业自身的根本制度,实行符合现代发展方式的企业改制。国有企业改制后可变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是私人企业,改制后的企业性质发生改变,国有企业改制后,土地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而存在。而此时,我国的国有企业可以在改制过程中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土地处置方式。但是,国家为了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保障
土地所有权收益,防止国有资产丧失,在法律的许可的范围内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处置。企业改制后土地的使用模式发生了改变和选择,做出了适合企业或者私企未来发展方向的决定。企业在选择土地处置方式时,应当充分考虑国家现有的法律或者规章制度。这主要是因为企业各个方面的因素可以影响国家以及企业获得的利益的数量。
4.1企业的资产结构与资产重新组合相协调。企业的净胜资产数量难以达到安排的基础的时,可以使用公司或者企业股票的处理方式以增加企业的股票的价格。与此同时,针对具有自主经营权的企业,完全可以使用授权经营的模式。国有企业的资产量很大的时候,就需要重点考虑企业或者个人的房屋的使用模式,减少土地资产加入公司的股票的成本中。这就完全可以将企业的置产结构与资产进行组合并协调,创造共同的发展,获得更大的经济价值。
4.2土地资源的使用方式。我国的土地资源是我国最重要的自然资源,其使用的方式关系到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我国的国有企业在改革的时候,需要重点考虑国企改变体制后土地等自然资源的使用。国有企业改革时,被许可使用多种方式对土地进行资产价值评估。不同企业之间选择的处理土地资源的方式都不尽相同,但是宗旨都是利用土地等自然资源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减少国有企业改革的损失。土地资源的使用方式包含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同理以上的几种处理资产的方式可以一起使用,最大限度发挥土地资源的使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