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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个人所买的首饰,是个人财产这点是没有异议的,现实中很多时候是男方给女方买的首饰,或许是礼物,或许是彩礼等,那么这一部分该怎么认定呢? 陪嫁物品属于婚前财产的,女方是可以自由处理。聘礼和首饰属于彩礼的范围。离婚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退
1.在婚姻关系正式确立之前,由父母支付首付款并以自家孩子的名义为其购买房产,那么这项房产便被界定为对于他们子女的单独馈赠,成为处于婚前领域的个人私产。 2.而在缔结婚姻之后,父母持续地为前文所述的购买住房进行贷款偿还,同样可以将这部分的偿还
女方家人付房屋的首付和月供的,若是房屋只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的,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男方不得分割该房屋。若是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女方父母对男女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
婚后男方父母出的首付款若未明确声明是借款也未声明赠与男方个人的,应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也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关于房产的分割,双方可协商由一方享有房屋,并支付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即该房产总价款的1/2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为男方父母对夫妻共同赠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房子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是等级在双方名下的,该房屋要均分,男方父母出了首付可以适当的在分割比例上多分。
是不需要退的,房子虽然是男方父母付的首付,但是房产证上是您夫妻两个人的名字,所以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你想离婚,关于婚姻期间内财产的分割是可以申请我们律师介入为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的。本律师经办
父母在婚前给予房屋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如果该项房产登记在贷款人名下的,离婚房子归父母付给首付的那一方所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有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买不动产,同时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作只对自己子女一方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如果加了配偶的名字,那么在法律上,房屋已经成为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都可以主张要求进行分割。男女双方可以协商房屋具体的处理方式。如果双方没有办法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就由法院根据财产
交了首付想退房,首先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其次,也可以通过行使我国民法典第563条规定的法定解除权利的方式,来单方面地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具体来说: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订立之后,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