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刑事案件审理后需要受理哪些内容
刑事案件审理后需要受理哪些内容

刑事案件审理后需要受理哪些内容

2020-02-26 166
普法内容
先查看是不是属于本院管辖。然后看起诉书是不是写明了被告人的身份,是不是正在接受刑事处罚。其次是否移送,证明指控犯罪的证据材料。最后看有没有刑事诉讼规定的,一些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同时还有审查起诉程序的手续是否齐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刑事案法院受理后都要审查什么内容
    刑事案法院受理后都要审查什么内容

    先查看是不是属于本院管辖。然后看起诉书是不是写明了被告人的身份,是不是正在接受刑事处罚。其次是否移送,证明指控犯罪的证据材料。最后看有没有刑事诉讼规定的,一些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同时还有审查起诉程序的手续是否齐全。

    2020-05-22 13
  • 最高院再审受理条件包括哪些内容
    最高院再审受理条件包括哪些内容

    最高院再审受理条件,具体如下: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

    2022-11-07 374
  • 社保法院受理的案件包括哪些内容?
    社保法院受理的案件包括哪些内容?

    本案的重点争议焦点是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请求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对于该焦点问题,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此类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依据劳动法第一百条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追

    2024-05-16 25
专业问答更多>>
  • 受理刑事案件当庭审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立案程序的关键。 因为立案或者不立案,取决于对立案材料审查的结果,而审查材料的过程,也就是根据法律所规定的立案条件,确认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过程。 因此

    2023-12-21 15,340
  • 受理重审案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重审的法官必须是全部更换,不能有原来审理案件的法官参与

    2022-10-06 15,340
  • 刑事案件审理后都审查哪些问题?

    刑事案件法院受理后要审查管辖范围、起诉书的内容、证据材料、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或者其他涉案财物、被害人的信息、辩护人的相关内容、手续诉讼文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合议庭开

    2022-06-02 15,340
  • 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内容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民事起诉和受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与起诉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直接有利害关

    2022-08-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受理犯罪案件有哪些流程 01:14
    受理犯罪案件有哪些流程

    受理犯罪案件的流程: 1、报案人向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表》,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 2、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及时将警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系统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把该系统自动编号

    685 15,340
  • 刑事案件撤案需要什么条件 00:55
    刑事案件撤案需要什么条件

    刑事案件撤案需要的条件:审查后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的;发现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没有充分证据的;其他法律法规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原告不起诉或者不再追究的;缺乏罪犯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没有补充证据,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述,或者由法院裁定驳回等。

    2,336 15,340
  •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01:38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项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第二项是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第三项是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和事故结论。第四项是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第五项是事故报告

    7,404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