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贪污罪的对象有哪些?
贪污罪的对象有哪些?

贪污罪的对象有哪些?

2022-12-02 189
普法内容
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 公共财物和非国有单位财物主要有: 一是公共财物; 二是国有财物; 三是非国有单位的财物。 公共财物分为两类:当然的公共财物;拟定的公共财物,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贪污罪的对象包括债权吗
    贪污罪的对象包括债权吗

    贪污罪的对象不包括私人所有的债权,但包括公共财物中的债权。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中的债权的,也构成贪污罪。

    2020-02-20 102
  • 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怎样的贪污的财物包括什么
    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怎样的贪污的财物包括什么

    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 贪污的财物包括: 一是公共财物; 二是国有财物; 三非国有单位的财物。

    2020-03-12 144
  • 贪污受贿对象有哪些问题可以缓刑
    贪污受贿对象有哪些问题可以缓刑

    贪污受贿犯罪分子缓刑的相关问题有下列问题:犯罪分子是否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是否较轻;是否有悔罪表现;是否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以及判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是否有重大不良影响。

    2020-01-26 198
专业问答更多>>
  • 贪污罪犯罪对象是谁,贪污犯罪的对象有哪些,如何认定贪污犯罪的呢

    传统刑法理论认为,贪污罪的对象只能是公共财物。根据刑法第9l条规定,公共财物是指国有财物、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物、用于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物,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2022-02-15 15,340
  • 贪污罪的对象包括债权吗

    1、贪污罪的对象不包括债权。 (1)债权在民法的角度属于请求权,由于债权的实现具有不确定性,故不能等同于所有权。 (2)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只将“公共财物”规定为贪污罪的对象,而没有规定债权,“财物”也

    2023-09-13 15,340
  • 贪污罪犯罪对象如何处罚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2023-02-14 15,340
  • 新刑法贪污和受贿量刑一样吗,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 贪污罪的对象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贪污和受贿量刑一样,【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

    2022-03-2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贪污贿赂罪有哪些种类 01:34
    贪污贿赂罪有哪些种类

    贪污贿赂犯罪的种类主要包括: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非法占有、使用、私分国有财物或公共财物的犯罪; 2、就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事项,实施的提供、介绍、非法收受或者索取公私财物的犯罪; 3、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不明和隐瞒境外存款的犯

    651 15,340
  • 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哪些 01:19
    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哪些

    从概念上理解,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具体而言,以下罪犯不能适用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天不满1

    1,404 15,340
  • 贪污多少入罪 00:56
    贪污多少入罪

    贪污罪在三万元以上便可入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可知,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当贪污数额较大时,即

    3,199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龙律师 张龙律师

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180-2429-651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