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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如实告知义务,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将有关保险标的重要情况,如实向保险人陈述、申报或声明的义务《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上述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在消费者选购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以避免发生消费纠纷。商家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对于消费者的选择失误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怎么证明商家未尽到告知义务呢?
所谓如实告知义务,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将有关保险标的重要情况,如实向保险人陈述、申报或声明的义务。
知道自己有没有社保卡的方式如下: 1、首先在手机中需要有支付宝,点击“支付宝”,将其打开; 2、然后在支付宝界面,点击“更多”功能按钮; 3、然后在进入的界面,点击“城市服务”功能; 4、然后在来到的界面,点击“社保”功能; 5、之后在里面
告知函不具有法律效力。告知函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是起到通知的作用,仅为通知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停止侵害行为等,如果不履行自身应尽的义务或者停止侵害行为等侵权行为,将进行下一步的行动。因此,告知函只是起到一定的告知和警告作用,如果催告后不进行处理,
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实行共债共签原则,也就是只有双方以共同意思表示签订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新司法解释没有出台之前,共同债务的证明责任完全放置于债务人里面,也就是被要求承担清偿责任的不知情一方,必须拿出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