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规培是谁提出来的
规培是谁提出来的

规培是谁提出来的

2020-07-25 6,504
普法内容
2013年12月3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15年,各省(区、市)须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全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4年2月13日,建立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这标志着中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正式启动。
《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二、逐步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四)制度内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医学专业毕业生在完成医学院校教育之后,以住院医师的身份在认定的培训基地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对招收对象、培训模式、培训招收、培训基地、培训内容和考核认证等方面的政策性安排。 (五)招收对象。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医保改革谁提出来的
    医保改革谁提出来的

    医保改革是国家医保局提出来的。国家医保局提出了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主要是在原有的门诊慢特病报效基础之上,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门诊共济机制报销比例起步是50%,对于退休老人报销比例还会有适当的倾斜。 医保改革

    2023-03-20 24
  • 工人下岗是当年谁提出来的
    工人下岗是当年谁提出来的

    下岗工人最终还是受益者。

    2020-11-27 76,993
  • 接诉即办谁先提出来的
    接诉即办谁先提出来的

    接诉即办不是由个人提出来的,是在实践中得到的。接诉即办,政务新词,指建立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街道办事处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实行“接诉即办”。“接诉即办”的核心是“以人民为中心”。

    2020-08-17 317
专业问答更多>>
  • 一夫一妻制是谁提出来的?

    一夫一妻制是在中华民国时中确提出的,不是单独的当事人。 一夫一妻制,又称个体婚制,是相对于群体婚制而言的,它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 它包括下列三个方面的含义: 1、在一夫一妻制度下,任何人,

    2022-06-26 15,340
  • 保护音乐的思想是谁提出来的

    很早很早之前就有人开始提出这个问题,但是当时音源市场正处于巅峰时候,所以没有人管,不过事情的导火索应该是TylorS花氦羔教薏寄割犀公篓wift开始拒绝在APPLEMUSIC上面免费放入自己新专的歌曲

    2022-10-29 15,340
  • 四为四高两同步是谁提出来的?

    “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山西省委提出的。 “四为”,指坚持转型为纲、项目为王、改革为要、创新为上;“四高”,指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崛起、高标准保护、高品质生活;“两同步”,指到2020年山

    2023-01-15 15,340
  • 离婚真的是谁先提出来的重要吗

    离婚谁先提出不重要,只要自愿离婚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就解除了婚姻关系;谁先提出不是离婚的必要条件。

    2022-06-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社保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01:07
    社保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社保计算出来的方式如下:1、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个人8%,外资单位20%,省属单位18%,私企单位12%;2、医疗险单位7%,个人2%;3、失业险单位0.2%,个人0.1%;4、工伤单位0.4%;5、生育单位0.85%。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

    6,267 15,340
  • 无罪释放是由谁作出的 01:19
    无罪释放是由谁作出的

    无罪判决由人民法院作出并执行。第一审判决宣判后,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无罪判决一经宣判,就应该释放在押被告人。这主要是由于羁押被告人的理由已不复存在。 无罪释放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以及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人

    736 15,340
  • 起诉的费用一般是多少,由谁出 01:17
    起诉的费用一般是多少,由谁出

    起诉的费用一般是多少,要根据案件的性质确定。一般由败诉方出。离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收取。侵害姓名权、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

    2,219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