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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如何处理好

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如何处理好

2020-07-31 7
普法内容
未在债权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进行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对于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应当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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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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