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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护人上诉的理由是什么

对监护人上诉的理由是什么

2020-06-30 78
普法内容
变更监护人诉讼上诉的理由是指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对监护人的确定有异议,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上诉后,如果没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会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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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3 78
  • 监护人由什么监护人指定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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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15 182
  • 婴儿的监护人由谁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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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监护人确定有争议的由指定监护人应该怎么处理?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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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由被监护人住所地指定监护人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指定监护人要通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2022-08-0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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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护人的职责有什么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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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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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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