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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应酬喝酒醉死不认定是工伤。首先应酬谈生意是工作职责,但是喝酒难以认定是在履行工作职责,对于过度饮酒酒导致的后果成年人是应该能预知的,如果明知过度饮酒可能导致死亡依然去喝就有“故意”的表现,工伤保险是不保的。相关法律可参考:《工伤保险条
公司应酬喝酒不算工伤。喝酒属于自身的自主行为,应酬喝酒的行为与工作并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应酬喝酒也不属于工伤。工伤是相对于非因公负伤而言,是因公负伤的简称。
工作中因接待喝酒发生事故是否认定为工伤有争议。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二)款规定,职工遭受事故伤害,虽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但醉酒导致的,不能认
未致醉酒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按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要求加班,晚饭是喝了用人单位提供的少许酒,加班中发生事故收到伤害,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
因工作应酬喝酒醉死不认定是工伤。首先应酬谈生意是工作职责,但是喝酒难以认定是在履行工作职责,对于过度饮酒酒导致的后果成年人是应该能预知的,如果明知过度饮酒可能导致死亡依然去喝就有“故意”的表现,工伤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
因工死亡的认定首先要求被认定为工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第二种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这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有以下四点: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
工伤认定书可以自己拿。也可以让工伤员工单位领取。工伤认定是劳动部门通知领取的,一般会通知经办人去领取。如果员工本人申请的并没有委托他人,那么会直接通知员工领取。如果员工非本人去申请的,而是委托单位申请,那么工伤认定书也是由委托人带为领取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