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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本住宅小区而言,其地面停车区域并不具备产权性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凡占用业主共用的道路或其它特定空间而设置的停车场所,均应视为业主共同财产范畴,故此地面停车区并未被赋予产权,即使进行买卖交易活动,其产生的相应收益亦应归属全体业主共
一、地下车位是不是都归开发商 1、地下车位不是都归开发商。规划内的地下车库是归开发商所有。规划外的车库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规划外的车库指的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
地下车位产权归属的确较为复杂,现在还处在法律真空地带。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只是在民法典中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只在一些部门规章中涉及了相当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问题,而对地下车位则没有做出专门的规定。一般来说,
这个还不好说,如果认为有问题,直接诉讼,车位的问题很多争议的。
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予以分摊,则在小业主购买商品房时,其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当属于全体小业主共有;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未作为公摊面积,则该地下车库的产权通常应归属于开发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 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
对于地下车位使用权有几年这个问题,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按用途来确定,居住用地是七十年。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可以按照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的不同,分别设立。因此,对于正规住宅按照规划专属配备的正规地下车位,通常情况
按照我国当前实施的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已经规划用来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该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来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来处理,当事人则通过出售、附赠或者是出租等等的方式,来进行约定。占有、使用业
遇到开发商不按时交房的情况,购房者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进行投诉举报。具体的购房者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房屋管理的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房屋管理有关部门作为行政机关是可以对开发商进行监督,督促的,还可以对开发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