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公司在设立的结果有成功设立公司,公司设立失败,公司设立存在瑕疵三种情况,这意味着公司设立的过程中存在着公司设立失败或者瑕疵设立的风险。导致公司瑕疵设立的情形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那么公司设立瑕疵的情况究竟是怎样的呢?
设立登记具有瑕疵可能对公司造成以下影响: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
公司设立瑕疵,是指已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获营业执照而宣告成立的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实体要件或者程序要件,从而使公司法人人格存在不稳定状态的法律现象。公司瑕疵设立在公司实践中经常发生,也因此而产生大量的法律纠纷,而目
1、发起人存在瑕疵的情况使得公司设立存在瑕疵,但是并不当然导致公司设立无效,即公司无法成立。 2、是否独立人格才是公司成立与否的重要标准,如果发起人存在瑕疵不影响公司独立人格的存续,则公司的成立,反之
不会。《公司法》在很多制度和规则方面做出了重大突破和创新,拓展了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途径,但由于公司纠纷类型多样,相关法律关系复杂,公司立法过于原则,审理公司诉讼案件适用标准不统一,影响了案件
公司在设立的结果有成功设立公司,公司设立失败,公司设立存在瑕疵三种情况,这意味着公司设立的过程中存在着公司设立失败或者瑕疵设立的风险。导致公司瑕疵设立的情形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那么公司设立瑕疵的情况
公司设立存在瑕疵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设立行为,当事人自己不可以申请撤销。 如果欺诈登记机关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不严重的,应当维持其公司登记效力。只要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公司法人人格即应得到维持,公司设立不应
公司吊销后,根据不同的情况,对法人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同的。 如果公司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将来要是想要再办企业,就会受到限制; 若该法人没有出现成立上的瑕疵,其亏损责任要让法人自己来承担,股东和法人代表无需承担。 若是个人独资的法人,只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公司债务,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发起人应当向认股人返还股款,同时应当承担认股人的利息损失。 3、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