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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立遗嘱不享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
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因为遗嘱可能对其将来继承财产不利,就借用自己保管的机会把遗嘱藏起来,导致遗产无法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愿进行分割。 鉴于现实案例中屡屡出现此类情况,因此,《民法典》继承编明确隐匿遗嘱,严重的可以导致继承权丧失。
遗嘱继承无效一般是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赠人继承;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由遗嘱继承人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继承人胁迫被继承人立遗嘱的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才会被剥夺继承权。而且若是胁迫立遗嘱的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并经被继承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1、立遗嘱的时候继承人在场不能影响遗嘱的效力,只要继承人不是见证人就可以了。 2、如果是自书遗嘱,那就不需要见证人,如果是口头遗嘱,那应该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才可以。
继承人不可强迫被继承人立遗嘱,受强迫订立的遗嘱是无效的,而且强迫被继承人立遗嘱也会失去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
为充分尊重被继承人遗嘱的真实意思表示,增加使用欺诈、胁迫手段的继承人的警示、惩戒力度,《民法典》的《继承编》新增一种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明确规定使用欺诈、胁迫手段的妨害被继承人遗嘱自由的,情节严重的可剥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
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一般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这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继承人存在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该继承人就会丧失继承权。而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包括: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