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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前的房子婚后加名了,则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因为这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赠与后房子成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有分割的权利。不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房产证上有夫
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认夫妻一方买房签字的行为是否属于共同买房的行为:若该购房款系一方个人财产的,则不属于共同买房,若该购房款系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则属于共同买房。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财产在卖房的时候,当然不需要双方签字,但是存在例外的的情形。这里所说的例外情形,主要是指:结婚之后,婚前财产的所有权人同意在财产之上,加上配偶一方的名字。这时候,婚前财产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共同签字决定是否出卖房产。根据我国
夫妻单方买房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一方单方面买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房屋仍然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即使房屋只登记在一人名下,房屋也是
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购买房屋是可以只写一方的名字的,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可以由双方进行自由协商。并不是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房屋就是属于哪一方的,确定房屋的归属是要结合多方面因素来考虑的。通常情况下,如果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来购买房屋,那么不管登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