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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车辆刮擦,首先应当是肇事者的责任。但很多时候往往搞不清楚谁是肇事者,停车场作为提供有偿服务者,对车辆受损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停车场一方而言,既然收取了停车费,就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车辆发生刮擦或损坏。 比如设置监控等安全设备
有。如果是商业停车场,只要收费就应该承担看管的责任,没有收了钱不办事的道理。若是车被刮蹭,找不到肇事者,理论上停车场负责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车损赔偿。
停车场车辆丢失停车场是否负责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免费停车,停车场仅在其对保管车辆的毁损、灭失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以临时占道停车场为代表的场地租赁停车场,除车主和停车场另行专门约定成立保管关系的特殊情形外
你提出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情况而定,答复如下:1、若停车收费时说明收费目的只是用于场地租金或占地费,并不是用于车辆保管费,那么,司法实践中难以认定保管合同关系,停车场可能免责。2、若收取的停车
《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停车场内的机动车受到损害或者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你虽在单位的停车场倒车,将停在非停车位的一辆帕萨特轿车右前灯撞坏,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
停车场承担或者走保险。 1、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据此,
车子在停车场被刮,停车场承担赔偿责任。停车场负责单位,是要承担相应的车辆损失赔偿的,原则上交了钱,作为收费停车场,就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保管人也就是停车场,如果因保管不当,造成车辆损失,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负责任的停车场,都会给自己上保
广州市停车场收费标准是:日间7:30至21:30时段,中心六区为2元每半小时,副中心及外围城区为1元每半小时;夜间21:30至次日7:30时段,所有区域均为1元每半小时,最高限价为10元。中心六区的24小时最高限价为24元,副中心及外围城区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办法,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12月15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予以废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