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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认购书的效力问题,并非一律都是有效的。认购书其实就是一个预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预约和本约的关系。是对将来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预先约定。认购书并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法律上的障碍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
商品房认购时交付的定金可以要求退还,但是需具有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等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根
1、如果全款房不想要了是因为房屋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交付后,经核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且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居住,或者是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擅自抵押给第三人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申请退房。即若能证明卖
1、订金(定金或认购金)阶段当购房者已经交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还没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已向卖方支付了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这种情
当事人对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还是本约存在争议的,不应当拘泥于协议书的名称,而应探求当事人签订协议书时的真实意思,对认购协议书内容进行解释,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
购买者交纳定金后,如果非因购房者原因造成购房合同无法履行的,出卖人要退还定金《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
购买者交纳定金后,如果非因购房者原因造成购房合同无法履行的,出卖人要退还定金《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房屋买受人和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后应该多久签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实践中是由开发商和买房人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或者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明确写明何时签订,一般会约定在一个月之内。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签了认购书之后,购房者就不能够随意的反悔要求退房退款了。只有出现约定的情形或者是法定的情形,才可以要求退房退款。比如说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比如说房屋的质量存在重大的问题,那么这些情况下购房者不仅仅可以要求退房退款,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
购房者和开发商如果已经签订了认购书,那么认购书就具有法律效力,是受法律保护的,购房者和开发商都不能够再随意的解除了。如果购房者在交了首付之后反悔,那么可以首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购房者退款的,那么双方可以签订解除协议,约定清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