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车被政府征收的权利人何时丧失所有权
车被政府征收的权利人何时丧失所有权

车被政府征收的权利人何时丧失所有权

2024-04-27 10
普法内容
车被政府征收的,权利人征收决定生效时丧失所有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不动产在登记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动产在交付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基于生效法律文书、合法拆除或建造房屋等非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自法律文书生效时或房屋建成的时候,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不动产不需登记,动产不需交付。因此,车被政府征收的,自征收决定生效时即丧失所有权,不再是交付时转移所有权。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房屋被征收后房屋所有人是否将丧失所有权?
    房屋被征收后房屋所有人是否将丧失所有权?

    房屋被政府征收,房屋所有人丧失所有权的时间是:征收决定书生效之时。房屋所有权自登记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经人民政府征收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征收决定生效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2021-03-27 161
  • 征收房子后所有人丧失房产所有权吗
    征收房子后所有人丧失房产所有权吗

    房屋被征收,所有人在征收决定书生效时丧失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对于房屋等不动产,经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消灭的,自征收决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2021-01-22 125
  • 房子被法院征收后所有权是否丧失
    房子被法院征收后所有权是否丧失

    征收决定书生效时丧失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一般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是,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审理、仲裁,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2021-03-15 17
专业问答更多>>
  • 房屋被政府征收,房屋所有人丧失所有权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征收决定书生效时丧失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一般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是,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审理、仲裁,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消灭

    2023-08-03 15,340
  • 房屋被征收时就丧失所有权?

    征收决定书生效时丧失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一般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是,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审理、仲裁,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消灭

    2023-11-30 15,340
  • 政府征收的房子什么时候才丧失房产权

    房屋被政府征收,房屋所有人在征收决定书生效时丧失所有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

    2023-09-20 15,340
  • 政府对车收回征收权利有哪些

    1、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不动产在登记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动产在交付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基于生效法律文书、合法拆除或建造房屋等非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自法律文书生效时

    2022-11-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被征收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01:36
    被征收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一般在房屋被征收时,作为被征收人会享有以下的权利和义务: 1、被征收人针对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或者补偿决定,如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进行提起行政

    730 15,340
  •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01:21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包括: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

    1,066 15,340
  • 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01:29
    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政府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为: 征收土地为集体土地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其中赔偿范围包括:1、土地补偿费,即对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即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

    2,185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