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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申
职工鉴定为二级伤残享受下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如果该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该部分的差额等。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虽同为人身伤害评定体系,却有着显著差异。其主要区别体现在鉴定主体、目的及应用范围三方面。首先,鉴定主体有所不同。工伤鉴定主要由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针对的是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所受伤害;而伤残鉴定则多由司
腿部骨折了,工伤需要二次手术伤残等级鉴定的回答,构成与构不成伤残等级对于赔偿数额来讲影响巨大,因为构成伤残得支付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可以推测小张不做二次手术就申请鉴定,可能对损害构成伤残等级没有信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不需要再次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不同于劳动能力鉴定,前者是依据人身损害标准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而后者是劳动者依据工伤标准,在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 如果遭遇人身损害,可以在出院后咨询相关人士是否能够鉴定出伤残。 如果可以,则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工伤骨折是否可以评定伤残等级,应当根据治疗后的情况进行确定。法律明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骨折而存在残疾,或者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评定等伤残等级,不存在残疾或者影响劳动能力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是: 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伤残:社交困难,不能独立工作,需要随时有人照看; 三级伤残:社交困难,生活不能完全独立,需要有人照看; 四级伤残:社交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