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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有权修改宪法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唯一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为保持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宪法的修改需要按照特别的程序来进行,比修改普通法律更加严格。
有权修改宪法的主体是: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国《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1、对于你的问题,我从两个角度来回答。从实体角度而言,宪法应该保持稳定,因为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涉及的是宏观问题,一般没有必要经常修改。如果确实不符合时代的要求了,比如说国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发生了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四条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
1、宪法的修改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
中国的宪法一共经历了八次修改。分别在1975、1978、1982年对宪法进行了三次全面修改。1982年修改后的宪法即现行宪法,并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对其进行了部分修正。最后一次的宪法修正是在2018年
我国自《宪法》制定并实施以来,对于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现行宪法共进行了五次部分修改,分别是: 一、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二、1993年
我国现行宪法有五个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