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应该怎么样确定仓储合同生效时间
应该怎么样确定仓储合同生效时间

应该怎么样确定仓储合同生效时间

2024-06-03 17
普法内容
仓储合同保管合同的一种,具体来讲就是一方为他人保管物品,交付物品的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又称为不要物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生效的合同。另外,我们还需要注意仓储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包括两方面: 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故该仓单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保管人为法人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及雇员签字;当保管人为其他经济组织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当保管人为个体工商户时,由其经营者签字。 2、仓单须包括一定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仓单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共有八项:其中,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储存场所,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四项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记载则不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仓储合同何时生效,怎么规定的
    仓储合同何时生效,怎么规定的

    仓储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约定的按约定。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又称为不要物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生效的合同。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又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2024-04-18 16
  • 仓储合同订立何时生效
    仓储合同订立何时生效

    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仓储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了生效时间或者生效条件的,时间届至或者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其余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2021-01-19 166
  • 仓储合同什么时候生效,法律如何规定
    仓储合同什么时候生效,法律如何规定

    仓储合同自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

    2024-06-01 14
专业问答更多>>
  • 仓储管理合同多长时间生效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又称为不要物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生效的合同。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或称为要物合同。保管合同除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还必须有寄存人交付保管物,合同从保管物交付时起

    2022-06-29 15,340
  • 如何确定仓储合同的生效时间,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按照《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当中的规定来看,通常情况下在仓储合同成立的时候,那么就该合同就会生效。但是要特别注意,若是当事人在签订仓储合同的时候,格外约定仓储合同的生效必须要以满足一些条件为前提的话,在

    2023-06-16 15,340
  • 仓储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应该怎样确定

    仓储合同的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即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

    2023-08-26 15,340
  • 如何根据合同时间确定仓储合同的成立时间?

    确定仓储合同的生效时间: 1、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一致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当事人约定合同附生效期限的,自期限届时生效。

    2021-11-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仓储合同成立的条件 01:11
    仓储合同成立的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仓储合同成立的条件为: 1、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这种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中的要求,就可以成立,无须以交付仓储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2、仓储合同和一般的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仓

    1,171 15,340
  • 定金合同的生效时间怎么算 01:35
    定金合同的生效时间怎么算

    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就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的时候,为了确保主合同的履行,采用签订从合同的方式,来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给对方当事人,债务人履行债务之后,定金需要收回,或者抵作价款。 按照我国当前实施的法律规定

    1,241 15,340
  • 仓储保管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01:34
    仓储保管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仓储保管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1、货物的品名和品种;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等。 保管人发

    448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