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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赡养养父母。 2、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3、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
赡养费主要是指成年子女对失去劳动力或生活贫困的父母提供的经济援助,确保他们的基本生存要求得以满足,这乃是中国法定义务:成年子女须赡养、扶持及保障父母的权益。 从常规角度看,赡养费是子女扶持父母的经济之力。
1、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法律规定,老年人享有法律权益保障权利,有权要求子女付出赡养费和精神上的慰藉。如若子女不付给老人赡养费,老人有权利向法院提出诉讼,强制要求其子女付赡养费。 2、法律依据
不可以。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
赡养费里,一般已包括了被赡养人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等,如果有证据证实在法院判决的赡养费里没有包括被赡养费因生病实际花费的护理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赡养人支付。如果法院判决的赡养费里已包含护理费用,
1、可以向子女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递交诉状。 2、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女儿不赡养父母的,兄弟不可以提起诉讼。当事人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必须符合起诉条件,女儿赡养的主体是父母,跟兄弟是没有关系的,因此兄弟无法作出原告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女儿未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赡养义务的,应当由父母作出原告去人民法院提起
子女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理由,拒绝赡养父母。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这是一种法定的义务,不能因为子女要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而消灭。同时,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9条也规定了,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
女婿不赡养女方父母违法。女婿不对岳父岳母承担赡养义务并不违法,只是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女婿对于岳父、岳母或是媳妇对于公公、婆婆,都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成年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