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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当履行的旨在维护给付效果或者妥善处理合同终止事宜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
在民法中附随义务和基本义务两者的意思是:基本义务是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所产生的给付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是于合同关系发展的各个阶段均可发生的,当事人依诚信原则所应负担的义务。
1、所谓主合同义务,又习惯被称为主给付义务或主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2、附随义务是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应当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
民法典上的保密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负有相互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是合同附随义务的一种。作为合同关系相对人正当获取的商业秘密亦是为发展正常业务必须进行的,或者是因为信任关系才产生的。
一、什么是附随义务 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及合同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时期,依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所应负担的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附随义务的理论基础来源于诚实信用原则,确立附随义务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关系
合同的附随义务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辅助实现债权人之给付利益或周全保护债权人之人身或其财产利益,债务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
从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的主要区别有: 1、定义不同,从合同义务一般存在于给付合同中,是指辅助主给付义务的义务,而附随义务是指基于更好的实现当事人的利益而订立的应当履行的义务条款; 2、诉讼条件不同,从合同义务可以独立起诉请求履行,而附随义务不
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的标的可以为交付商品,也可以为提供服务。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一种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特殊法律措施。具体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