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如何判定工伤的工作时间
如何判定工伤的工作时间

如何判定工伤的工作时间

2024-05-14 8
普法内容
受本单位领导指派,在工作时间内从事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本单位工作,在固定上班地点外受到伤害的,亦认定为工伤。 2011年11月10日,张正其经人介绍到原告成都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市政公司)承建的重庆市荣昌县广顺街道污水处理工程工地上从事守工地材料和指挥过往车辆通行工作。2011年11月24日下午,负责组织、安排工人挖孔桩的杨中金给了第三人10元钱,让其骑摩托车去买饮用水。张正其买水后返回工地的路上摔倒受伤,被送往重庆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总医院治疗,经诊断为: 1.右肩锁关节脱位 2.右桡骨小头骨折。2012年9月19日,第三人向被告重庆市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局于2012年10月9日向原告发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对第三人受伤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于同年11月8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荣人社伤险认决字【2012】1830号),认定第三人2011年11月24日右肩部、右小臂受伤属于因工负伤,并送达了原告及第三人。市政公司认为重庆市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将其诉至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认定。 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第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被告重庆市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具有对本辖区内的企业职工受伤是否构成工伤进行认定的法定职责。 第二,事实依据方面: 1.(2012)荣法民初字第01002号民事判决书以及(2012)渝五中法民终字第2914号民事判决书确认了第三人张正其与原告成都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2.根据被告所作的调查笔录及原告提供的张正其受伤过程事实的说明,足以证明第三人系骑摩托车外出为工地工人买水时摔倒受伤。 第三,第三人于2012年9月19日向被告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被告于2012年9月26日受理,其后向原告发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并对第三人受伤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取证,于2012年11月8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荣人社伤险认决字【2012】1830号),并向双方进行了送达,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综上,被告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 荣昌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成都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撤销被告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荣人社伤险认决字【2012】183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原告成都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服,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上诉人重庆市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一审法院判驳回上诉人的诉请并无不当,上诉人提出的上诉理由于法无据,均不能成立。 重庆第五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第三人外出买水受伤是否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且关键在于是否是因工作原因受伤。 “工作时间”包括法律及单位制度下的标准工作时间和临时性工作时间以及不定时工作制下的不定时工作时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劳动时间,而应包括上下班途中时间、加班时间(包括自愿加班时间)、临时接受工作任务时间、因公出差期间、非法延长的工作时间等。而“工作场所”不能仅仅理解为是狭义上的劳动场所,具体包括围墙内所有场所、指派外出工作场所及路线、上下班路线等。“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既包括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导致的事故伤害,也包括在工作过程中职工临时解决合理必需的生理需要时由于本单位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工作时间受伤如何发工资给员工
    工作时间受伤如何发工资给员工

    工作时间受伤,分以下情形发放工资给员工:非工伤请病假的,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属于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021-03-04 27
  • 职工在工作时间自杀了,请问工伤鉴定要如何判定自杀
    职工在工作时间自杀了,请问工伤鉴定要如何判定自杀

    按照相关规定,职工有“自残或者自杀的”行为,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不论该行为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

    2024-06-13 22
  • 叔叔工作受伤,请问工伤认定时间如何算呢?
    叔叔工作受伤,请问工伤认定时间如何算呢?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时限: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则需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超过时限的,劳动部门不再受理。因此,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应及时向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

    2024-06-13 24
专业问答更多>>
  • 工作时间如何认定,工作时间如何确定

    1、军队转业干部的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入伍时间一律从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算起。已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原军队干部也按此规定执行。 2、工人的参加工作时间的如何认定 《劳动

    2021-03-22 15,340
  • 上班时间在工地上受伤算不算工伤, 工作时间受伤也算工伤, 如何判定

    是否是工伤的判定并不是根据伤情判定的,而是根据事故发生的经过来决定的。所以不能直接通过伤情判定是否是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2022-02-14 15,340
  • 工伤认定的规定时间的界定如何操作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

    2022-11-30 15,340
  • 哺乳期工作是如何规定工作时间的

    对于哺乳未满1岁婴儿的女职工,使用者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使用者必须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中的女性员工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的女性员工生了多胞胎的情况下,每天哺乳1个婴儿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

    2021-10-2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01:03
    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如下: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

    7,015 15,340
  • 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00:53
    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且每周至少休息1日; 2、如果因为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那么一般不可以超过每日小时,每月累积不可以超过36小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

    12,153 15,340
  • 我国目前的法定工作时间是 01:09
    我国目前的法定工作时间是

    我国目前的法定工作时间是:国家实行劳动者从全年日历时间365天中扣除52个星期的公休日104天,扣除法定节假日11天,全年应工作250天,每月平均工作20.83天,每天工作8小时。按此推算,每个月平均应工作约167小时。劳动者工作时间包括准

    4,000 15,340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136-8115-4805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