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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收购XX重大资产重组不用审批对吗?

现金收购XX重大资产重组不用审批对吗?

2024-06-05 13
普法内容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该法规明确上市公司现金收购资产可以豁免审核,而过去繁琐的审批程序抑制了上市公司提前筹备现金收购的积极性。 《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按照经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证券文件披露的募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再适用于本办法。 按照《管理办法》,如果现金收购已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的募投项目经过审批,则不需要作为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再次接受审核。但是,若没有将现金收购明确作为定增募资用途,如果未来该收购触发了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则仍适用于《管理办法》。进一步构成借壳上市的话,则仍要接受并购重组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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