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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行政处罚拒不执行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或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
(1)申诉人的基本情况。 (2)案由。写明申诉人对哪个法院的什么裁判提出申诉。 (3)请求事项。提出请求法院撤销,变更原审裁判再审,以纠正原审裁判不当。 (4)申诉事实和理由。写明客观事实、列示证据、针对原判认定事实的错误。提出申辩以利再审
复议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必须清楚、具体,参加行政复议的当事人主要是指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他们是行政争议的双方,复议机关为了解决行政争议而作的复议决定,应当就争议双方当事人的称谓及其基本情况表述清楚。包括姓名
听证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请求听证的目的;(三)申辩理由及其依据;(四)申请递交的行政执法机关的名称;(五)提交申请书的日期。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1,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采取行政复议途径或者行政诉讼途径申诉。 2,在治安处罚裁决的过程中,法律、法规对于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或采取法律强制措施的当事人,给予了必要的法律途径,使其可以向公安
原告:刘某,女,年月出生,住庄。联系电话: 被告:某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陈琦职务,局长。 第三人:张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身份证号码. 原告不服临泉县人民政府临复【2014】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
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