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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出资股东否认,其股东权利受到限制,其限制为: 1、除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外,分红时按实缴的出资分取; 2、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也可优先按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额认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
有关瑕疵出资的法律后果,一般认为有三: 一是责令依法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限期补正; 二是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合理限制股权; 三是依据股东会决议除名该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的股东资格并要求赔偿损失。
瑕疵出资的法律后果 依据我国新《公司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在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况下,由公司登记机关先责令改正,后再处以罚款等,而不是直接否定其股东资格,同时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其他股东对瑕疵股东有关启动失权程
一、什么是瑕疵出资股东 出资瑕疵股东,是指股东不按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要求,在出资方式以及对出资的处分等方面存在不完全符合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其典型表现形式为股东不适当出资、虚假出资、抽逃
瑕疵出资股东,对其股东权利限制的问题:自益权可在章程、股东会决议中限制;共益权中的表决权可做限制,除此之外的共益权不可做限制。 1、自益权限制问题: 股东自益权通常指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
一、股东瑕疵出资的法律责任 对瑕疵出资股东的民事责任的追偿,主要由该公司、其他股东以及社会相对人来进行,对此民事责任的追究,我国法律采取民不告、官不纠的原则。而受害的公司、股东和社会相对第三人为了维护
受让股权股东对瑕疵出资负的法律责任是,如果受让人知情的,负连带责任,但受让人补足出资后可向原股东追偿。如果不知情的,不承担补足出资额的责任。《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股东增资连带责任是指,当一部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被告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这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用于出
股东未出资不足的话,需要承担一定的对外责任。具体来说,在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股东应该按照注册资本的要求补足出资,以清偿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以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