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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性质的定义: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
专利权人性质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专利权主体包括以下几种:发明人、单位、受让人、外国人。
房屋按产权性质总共分为八大类: 1、国有房产。即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具体又分三个细类:直管产、自管产、军产。直管产又分中央级公产、市级公产、区(县)级公产和拨用产。 2、集体所有房产。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3、私有房产。
专利权的特点性质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排他性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
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若干年限的地租之总和。现行的土地出让金的实质,可概括为它是一个既有累计若干年的地租性质,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税非税性质的矛盾复合体。土地出让金具有地租而非税
权利质押财产设定和生效的条件是: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
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1)专利权质押的标的物是权利——专利权中
股权质押后,原则上不能转让,除非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其出质的股权。因为股权质押是为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也就是质权人,有权要求将质押的股权出售变现,用于偿还债务。如果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就转让质押的股权,必然会侵害
股权从性质上来说,属于一种私权。股东向公司出资,获得公司股权,其目的是为了获取私人利益。股权可以作价转让,因此股权具有财产性;股东根据其持有的股权,可以参与公司管理,在股东会中行使表决权,因此股权也具有身份性。 公司给员工分配的股权,往往并
在债权人将债权进行转让时,是不用通知质押权人的。债权转让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