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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
加班费计算基数工资是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
计算加班加点工资基数标准是按照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来确定。当然了,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此没有作出约定的话,一般都是按照劳动者平时的工资来进行计算的,这里的平时工资并不仅仅是指基本工资,也包括有一些奖金方面
加班工资的计算以职工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标准工资为基数。标准工资难以确定的,按以下方式确定计算基数:(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实行岗位技能工资
节日加班费工资基数计算是以本人实际到手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通常是会以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来进行处理;如果只是以基本工资做为基数来进行计算的,那么这种情形是会产生纠纷的。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以下顺序,共有三种确定方式: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
工资应该按照如下方法来计算: 1、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是其基本工资加上奖金、津贴和补贴、和其他的工资收入; 2、日工资=月工资收入除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除(月计薪天数乘8小时)。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
单位调员工社保基数流程如下: 1、申请调高缴费基数的,可以通过登录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自行申报; 2、申请调低缴费基数的,需要携带调整时段中各相应年度个人实际收入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参保所在地的社保分中心柜面申请调整。 根据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规定,我国数罪并罚是采用混合原则,即对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式,存在多种。1、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及其他主刑并罚的,以及有期徒刑与拘役并罚的,采用吸收原则;也就是当数罪中判处几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时,只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