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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要看与职业劳作之间是否有必然的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
一般来说上下班途中遭受的非自己责任的交通事故才算是工伤。
应该不能,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情受伤或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才是工伤
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项规定有几个要件,一是必须是上下班途中,二是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
上班途中走路摔骨折,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一般来讲,自己走路摔成骨折不能算是工伤。员工可按照意外伤害在医保报销医药费。单位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进行慰问或者救助。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一般情况下,上下班途中自己摔跤受伤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只有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其他情况受伤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有以下四点: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