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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国法律体系中是没有永久居住权的这个概念的。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离婚的话,在所有者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另一方是有可以一直居住的,但是没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一般是可以在房屋所有者婚前所购房屋内一直居住的。但是,
夫妻共同买的房子,离婚给孩子,女方没有居住权,具体如下: 1、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2、离婚后房子归孩子的,房子为孩子所有的财产,设立居住权,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并且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
关于离婚后房产赠与子女时父母是否具有居住权问题,居住权作为一种法定用益物权,由房屋所有权人根据法律规定自行创立。若在赠与子女房之前并未确立居住权,那么当房产被赠予之后,若子女尚未成年,其父母依据监护职责得以享有该住房内的居住权。在此情况下,
如果房子还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女方可以卖该房子。
首先感谢各位大侠的细心指点。 但是目前小女子的处境实为不知怎样才好,下面我将继续讲述我的事情,希望继续得到各位的专业指点,了。 目前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82年8月出生,于06年已经结婚,至今处于孕期7
一、赠与后,如果没有更名就相对比较麻烦,因为房屋的所有权还没有发生实际转移,这时候,他是可以居住的; 二、你的孩子属于受赠人,也是可以居住的; 三、建议你们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通过诉讼的途径,让其履行
赠与孩子是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并且记录在离婚协议中,很难再变更。因此,要回赠予的财产的可能性不大。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房产赠与撤销权的法律常识 首先,夫妻之间当然可以互相赠与个人的合法财产。但是,夫妻之间的赠与,也要适用赠与合同的一般规定。因此,夫妻之间的财产赠与合同也是可以撤销的,可以撤销的赠与合同,就是那些没有正式交付,或者没有办理转
夫妻的个人合法财产,当然可以赠与给子女。就算不赠与给子女,在夫妻双方都去世的时候,遗留下来的共同财产都会成为遗产,由双方的子女继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能够赠与的财产必须是夫妻双方个人的合法财产,不能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更不能涉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夫妻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可以从以下方式收集整理证据: 1、法院在考虑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家庭各方面的因素和子女年龄,照顾无过错方等各项原则; 2、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包括经济条件,住房条件,收入,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