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集体合同有怎么的效力
集体合同有怎么的效力

集体合同有怎么的效力

2024-06-14 2
普法内容
(1)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表现在: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如果集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么时间终止其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通常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一般从集体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其效力终止。 (3)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集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具有的约束力。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是集体合同效力?
    什么是集体合同效力?

    集体合同效力体现在: 1、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2、集体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解除时终止。集体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

    2020-07-27 118
  • 集体合同有哪些特征 集体合同具有哪些效力
    集体合同有哪些特征 集体合同具有哪些效力

    集体合同的特征: 1.集体合同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 2.在集体合同中,劳动标准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个人劳动合同起制约作用。 3.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均衡。 4.集体合同采取要式合同的形式。 5.集体合同受到国家宏观

    2020-06-05 244
  • 集体合同生效后,对不赞成集体合同的员工有约束力吗
    集体合同生效后,对不赞成集体合同的员工有约束力吗

    有约束力。集体合同签订后对企业和企业内的所有员工都具有约束力。

    2024-07-16 14
专业问答更多>>
  • 集体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1)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此的规定是一致的。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其组织体发生变动后的单位、继受原企业权利、义务的新单位;全体劳动者都受集体合同的约束,而

    2022-02-14 15,340
  • 集体合同有哪些特征 集体合同具有哪些效力

    1、集体合同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2、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3、集体合同采取要式合同的形式,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为有效。

    2023-06-14 15,340
  • 劳动合同中集体合同是否属于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

    究竟是不是“集体合同”,可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具体规定衡量。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2022-04-02 15,340
  • 集体合同效力方式?有区别吗?

    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两者有明显的区别:①合同的当事人不同: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职工自愿结合而成的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代表,劳动者个人一般不能单独同用人单

    2022-11-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01:30
    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合同的内容以及合同的形式来作出分析。因为集体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是不能够进行随意买卖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村民自有的房屋,也就是说,可以与第三人签订集体土地

    713 15,340
  •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00:56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集体合同是企业与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劳动者为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首先,在合

    2,934 15,340
  • 合同效力瑕疵怎么办 01:34
    合同效力瑕疵怎么办

    和合同的效力瑕疵,主要是指合同不完全具备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和数量条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和数量的话,一般应当

    1,390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