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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
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而结婚后买的房子,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女方能分割房产。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若无明确表示赠与子女的,一般视为夫妻共同
双方是否打算协议离婚,若诉讼离婚,很大可能性房子归女方所有,对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后续贷款由女方继续偿还。如有其他问题可电询。
根据你目前的描述属于离婚纠纷,房屋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的,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的。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等。
如果婚前还完全部贷款或全资: 1、婚前共同买房,只要登记为你们二人的名字,肯定还是你们两人的财产; 2、婚前买房会登记份额,按份额分割即可; 3、如果婚前共同出资,以一个人名义买房,由于是婚前取得的财
婚前男方出资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后应当按照共同财产处理。男方在婚前将女方名下加上的,属于赠与行为,将房产的一半产权分给女方,男方与女方确立婚姻关系后,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当对房产进行分割,
女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首先,女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属于女方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就包括了婚前财产。因此,婚前就已经拥有的房子,与另一方无关,在离婚的
首先,该房产如果是夫妻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并且登记于其一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配偶也无权请求分割。 其次,该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或者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该房产也属于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