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寻衅滋事主犯的认定方式包括哪些
寻衅滋事主犯的认定方式包括哪些

寻衅滋事主犯的认定方式包括哪些

2024-04-21 13
普法内容
寻衅滋事主犯的认定: 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 2、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聚众闹事犯罪的聚头,在整个聚众闹事过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寻衅滋事的处理方法主要有哪些
    寻衅滋事的处理方法主要有哪些

    寻衅滋事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

    2020-10-15 102
  • 2023寻衅滋事罪包括哪些量刑标准
    2023寻衅滋事罪包括哪些量刑标准

    依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寻衅滋事罪的量刑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情节恶劣的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

    2024-06-02 23
  • 哪些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
    哪些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的认定如下: 1、行为人为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2、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认定为刑法中的情节恶劣情形如下: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

    2024-02-27 113
专业问答更多>>
  • 寻衅滋事罪的主犯如何认定,如何处理寻衅滋事罪中的主犯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也可由结伙聚众形式出现。 在结伙寻衅滋事中,"组织、领导犯

    2022-05-10 15,340
  • 寻衅滋事罪的加重的主要情节包括哪些

    寻衅滋事罪的加重情节: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

    2023-07-07 15,340
  • 寻衅滋事罪的主犯的认定方法及其犯罪事由

    1、组织、领导寻衅滋事犯罪集团进行犯罪的犯罪分子; 在寻衅滋事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

    2023-10-13 15,340
  • 寻衅滋事罪主观特征包括哪几个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在寻衅滋事活动中的行

    2021-03-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01:35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龄达16周岁并且具备了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寻衅滋事罪的主体。 2、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主要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

    1,167 15,340
  • 寻衅滋事是暴力犯罪吗 01:08
    寻衅滋事是暴力犯罪吗

    寻衅滋事罪属于暴力性犯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

    1,902 15,340
  • 2021最新寻衅滋事罪认定标准 01:13
    2021最新寻衅滋事罪认定标准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要从本罪的构成要件方面来考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四种行为之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

    1,232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