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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均等分配,特殊情况下可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 3、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该不分或少分。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根据遗产的份额均等分配财产的,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割。但是,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于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根据
财产一般在第一继承人之间均等分配,分配方式可以由继承人之间的协议决定。协议不成的,可以调解或者起诉法院。 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平等。 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
遗产就是由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继承人均等划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
对于第一继承人,一般情况下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遗产就是由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继承人均等划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
遗产继承时,有遗嘱的,则按遗嘱继承进行分割。没遗嘱的话,就按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分割。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孩子、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让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那么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若无第一顺序继承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开展遗产的继承程序。而根据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平等的分割遗产。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是平分遗产,不会因为男女、老幼或者亲疏作出差别对待
在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子女继承遗产一般是采用平均分配遗产的方式。但是,如果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的,则应依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因此,子女作为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