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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放弃继承权不会侵害妻子的共同财产,因为继承丧失是在遗产(财产权)取得之前行使的,不存在因放弃继承权,而产生侵犯妻子(共有人)的共有财产权的问题。
在一定条件下配偶是有权继承的丈夫的个人财产的。遗产继承顺序规定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协议优先;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当事人对继承的放弃,并不当然意味着对配偶财产权的侵害,或未经另一方同意,而构成擅自处分。继承权的实现,除了要被继承人死亡这一基础事实外,实际上还应附有条件即被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权。 只有继承遗产之后,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遗产分割之前,不属于
1、由于你居住的房子是婚后取得的,即使登记你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属于你丈夫的遗产,你公公婆婆、你和你儿子均有权分配。2、至于婆家的那套房子,属于你丈夫的份额也是遗产,你们几个人
据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
同居没有财产继承权。非夫妻关系双方只是同居的话,互相没有继承权。只有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才具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不需要的。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继承权与一般财产权不同的是,继承权与继承人的人身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具有明显的人身性质,权利优先于一般财产权。作为特定的继承
继子有权继承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如果有人阻止私生子行使继承权,可以向法
经过公证的房屋,也可以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放弃房屋的继承。具体来说讲,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继承人可以在继承正式开始之后放弃自己的继承权。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必须是法定的明示方式。如果是默示的话,就视为继承人选择接受继承。换句话说,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可以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实际上,不附带义务的权利都是可以放弃的。虽然权利会给行为人带来一种利益,但是放弃利益还是法律允许的。因此,在继承正式开始之前,继承人都可以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也就是继承权。需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