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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分为很多种,如果是女方婚前全款购房,写女方的名字是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买房,可以认定为彩礼,还有婚前买房有贷款的情况分为很多很多种,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 2、婚前房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视为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
1、如果在过户协议明确约定该财产为个人所有的,则应是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而将婚前财产过户到对方名下的或者增加对方名字的,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
无论双方登记结婚多久,婚前财产都不会自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除非双方存在另外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婚前财产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首先,婚前财产就是指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既包括了不动产,又包括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登记前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除非财产的所有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