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笔录可参考以下模板
时间:年月日
地点: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书记员:(代)
记:原告与被告、第三人纠纷一案,法庭审理即将开始,请肃静!
记:传原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被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到庭就坐。
记:请原告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就坐。
记:先查对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
记: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庭规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相互间不得进行谩骂、侮辱等人身攻击。发言、陈述、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庭秩序的,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退出法庭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①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②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③不得发言、提问;④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⑤不得使用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
(3)新闻记者旁听,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摄影。
(4)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严重
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入庭。
记:报告审判长,本案原告(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长:全体人员坐下。宣读各方当事人出庭人员名单。
长: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
被:
第三人:
长:经核对,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
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长:(敲击法槌)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庭现在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之规定,市区人民法院今天在这里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
与被告、第三人纠纷一案。{被告(法定代表人)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擅自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0条之规定,本案缺席审理。}
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第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的规定,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代书记员担任法庭纪录。
长:根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本院已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出庭通知书分别依法送达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告知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长:各方当事人,本院的诉讼须知收到没有?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原:诉讼须知收到,权利、义务清楚。
被:诉讼须知收到,权利、义务清楚。
第三人:诉讼须知收到,权利、义务清楚。
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
长:各方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原:不申请回避
被:不申请回避
第三人:不申请回避
(如当事人申请回避,问清理由后,应当宣布休庭。具体处理依照民诉法第四章的规定。)
长:本案系纠纷案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的案件: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2、
劳务合同纠纷;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
损害赔偿纠纷;
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5、
合伙协议纠纷;
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
长:各方当事人是否同意对本案先行调解?
原:
被:
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
(同意记录调解协议,不同意继续开庭)
调解可当庭进行,也可休庭后进行。调解协议达成后当即履行完毕的可不必制作调解书。
如休庭后达成调解协议的,可表述为:
长:(敲击法槌)现在继续开庭。(简要说明调解过程)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长: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庭对原告与被告
第三人纠纷一案的开庭审理到此结束。现在闭庭(敲击法槌)。
记: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法庭(或者5日内)阅读庭审笔录,并签字、盖章。
(待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为闭庭,如不制作调解书的则宣布闭庭)。
(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未达成协议)
长:鉴于原告(或被告)不愿意调解处理(或调解未达成协议),故法庭不再主持调解。
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长:原告简要陈述案件事实或宣读起诉状,讲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
原:宣读起诉状(略)
诉讼请求:
长:被告针对原告起诉中的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或宣读答辩状(若被告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或反诉的,讲明具体反诉请求和理由)。
长:第三人陈述和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告、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原告或者被告对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
长:根据原告的诉称和被告的辩称及第三人的述称,双方(各方)当事人对以下事实没有争议:1、2、3、…….(如无则略去)。双方(各方)当事人对本庭的上述归纳有无异议?
原:
被:
第三人:
长:对上述无争议的事实,本庭予以认定。
长:经双(各)方当事人陈述,本庭归纳本案争议焦点如下:1、2、3、……..(如无则略去)
长:双方(各方)当事人对本庭归纳的本案争议焦点有无异议?
原:
被:
第三人:
长:下面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举证和质证应当注意:(1)举证和质证应当围绕各自的诉讼主张和本案的争执焦点进行;(2)举证时应当宣读证据的名称、证据的主要内容,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和证据所要证明的对象;(3)质证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据的证明力大小等方面提出意见。
长:先由原告就自己的诉讼主张,当庭宣读和出示有关证据,由被告和第三人进行质证。
原告(或原告代理人)出示并宣读如下证据:
证据1、,用以证明
证据2、,用以证明
长:被告和第三人对原告刚才宣读和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
第三人:
长:原告,你对被告和第三人的质证意见有无补充意见或反驳意见?
原:
长:被告和第三人有无新的意见?
被:
第三人:
长:(认证,对无法当庭认证的证据,合议庭将根据本案的各种证据材料综合认证。)
长:下面由被告举证,原告、第三人进行质证。
被告(或被告代理人)出示并宣读如下证据:
证据1、,用以证明
证据2、,用以证明
长:原告和第三人对被告刚才宣读和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原:
第三人:
长:被告,你对原告和第三人的质证意见有无补充意见或反驳意见?
被:
长:原告和第三人有无新的意见?
原:
第三人:
长:下面由第三人举证,原告、被告进行质证。(同上)
第三人(或被告代理人)出示并宣读如下证据:
证据1、,用以证明
证据2、,用以证明
原:
被:
(当事人申请
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长:原告(或被告),你方在举证期限内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内容?
长:传原告方证人出庭作证。
长:证人×××,向法庭报告身份情况
(核实并记录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长:告知证人作证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证人在作证时,应客观陈述亲身所知的事实,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的语言:如有意歪曲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将
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证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提问。证人对作证的权利和义务及作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是否清楚?
证:听清了,清楚。
长:证人面向法庭上方的国徽宣誓。
证:宣誓(面向国徽):我一定依法履行作证义务,提供真实证言,决不作伪证。如作伪证,愿受法律制裁。
长:先由申请证人出庭的一方(原告或被告)就所需证明的内容向证人发问
(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长:由另一方(原告或被告)向证人发问
长:法庭向证人发问
长:原、被告是否需向证人补充发问?
长:请证人退庭,笔录核对。
长:由原告、被告、第三人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
长:传被告方证人出庭作证(同上)。
长:传第三人证人出庭作证(同上)。
长:传鉴定人、勘验人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
(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道的人员可以就有关案件中的总是进行对质;法庭应当将当事人的质证情况记入笔录,并由当事人核对后签名或盖章。)
长:各方当事人对鉴定人、勘验人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的资格有无异议?
(鉴定人、勘验人有民诉法第45条第1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原:
被:
第三人:
长:勘验人、鉴定人宣读勘验笔录,鉴定结论。
勘验人(或鉴定人):
长:由各方当事人对鉴定人、勘验人或者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发问。
原:
被:
第三人:
长:(鉴定人、勘验人和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接受发问和询问后)请退庭。
长:原告、被告、第三人进行质证(同上)。
原:
被:
第三人:
长: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要否发问对方当事人?
原:
被:
第三人:
长:本庭就案件事实向原、被告、第三人发问。
长:各方当事人对法庭调查的事实部分有无补充意见?
原:
被:
第三人:
长:经法庭调查,本庭综合认证和认定案件事实如下:……
(不能当即认证和当即认定案件事实的,理由可表述为:该证据或该组证据或该部分证据涉及本案讼争事实,双方争执较大,待合议庭评议后再作认证和认定。)
长:各方当事人有无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供?
原:
被:
第三人:
长:原告(或反诉原告)对诉讼请求有无放弃或者部分放弃?
原告(或反诉被告):
长:法庭调查结束。
长:现在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在法庭调查认定的基础上围绕审判员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辩论的重点是案件性质,适用法律及各方责任问题)
长: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长:下面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长:下面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被告全部缺席且未提出答辩意见的案件,不需要进入辩论程序,可表述为“因被告拒不到庭且未提出答辩,本案不进行法庭辩论”)
长:因,现在中止辩论,恢复法庭调查。
长:恢复法庭辩论。
长:各方当事人是需要继续发言。
原:要求继续发言。
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长: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庭对原告与被告
、第三人纠纷一案的开庭审理到此结束,现在闭庭(敲击法槌)。
记: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当庭(或者5日内)阅读庭审笔录,并签字、盖章。
(待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为闭庭,如不制作调解书的则宣布闭庭)。(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未成)
长:鉴于原告(或被告)不愿意调解处理,故法庭不再主持调解。现在休庭分钟,合议庭进行评议(敲击法槌)。
长:(敲击法槌)现在继续开庭。根据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的情况,合议庭刚才对本案的性质、法律关系以及各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了评议,确认查明的事实为:
长: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本院认为:
依据的规定,经合议庭评议,判决如下:(全体起立)
长:宣判完毕(敲击法槌)。
(当庭宣判后应当在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裁判文书)。
长:本案定期宣判。现在休庭(敲击法槌)。(如定期宣判,能确定时间的,通知宣判时间;不能确定的,另定日期宣判。)
长: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庭对原告与被告、第三人纠纷一案的开庭审理到此结束,现在闭庭(敲击法槌)。
记: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当庭(或者5日内)阅读庭审笔录,并签字、盖章。
原告:
原告诉讼代理人:
被告:
被告诉讼代理人:
审判长
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