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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优先抵押权的法律依据有: 1、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2、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我国法律规定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有: 1、共有财产中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2、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 3、股东对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4、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可以在购房五年以后进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可以以债权相抵员工的工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挂靠人不享有工程款优先权。建筑工程挂靠是违法的行为。法律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抵押权早在民法通则中有规定。抵押权优先于工资与抵押权制定早晚无直接关联,而在于法律规定的债的偿还顺序。既然办了抵押权登记,当然要优先于其他债
法律分析 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设定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人最主要的权利,也是抵押权最主要
1、按规定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出租人在出售房屋前合理期限内应当通知您,否则您可以到法院起诉社,主张出租人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没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情况
实际施工人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赋予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并未直接赋予实际施工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数额明确,但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情况下,
误工费计算标准法律依据如下: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民法典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优先权的规定,主要是指民法典第807条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为了保护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缓解基层的劳动纠纷,法律设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中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来说,如果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没有按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