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伪造证据构成什么犯罪
伪造证据构成什么犯罪

伪造证据构成什么犯罪

2020-04-13 523
普法内容
如果证据确实是伪造的,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伪证罪;情节轻的,也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伪造学位证书的犯罪构成
    伪造学位证书的犯罪构成

    行为人伪造学位证书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0-01-16 199
  • 帮助伪造证据罪的犯罪构成?,法律怎么规定的
    帮助伪造证据罪的犯罪构成?,法律怎么规定的

    帮助伪造证据罪的犯罪构成为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是当事人,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是案件的当事人但为了达到帮助当事人的目的仍决意实施帮助其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2024-05-08 30
  • 帮助伪造证据罪需要哪些犯罪行为才构成?
    帮助伪造证据罪需要哪些犯罪行为才构成?

    帮助伪造证据罪需要的犯罪构成应当有: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的行为。

    2020-08-18 119
专业问答更多>>
  • 是不是构成伪造证据罪

    没有伪造证据罪及伪造证据诈骗罪。如果伪造证据是为了骗钱,涉嫌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022-10-10 15,340
  • 伪造证据“虚假诉讼”是构成伪造证据还是伪造证据

    一般来说,伪造证据不是虚假诉讼。但是,当事人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以非法动机和目的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判决、裁解的,是虚假诉讼。

    2021-12-21 15,340
  • 提供伪证、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什么是构成

    如果影响最终的判决,构成犯罪。罪名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所谓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是指证人变更、否认已向司法机关提供符合客观情况的实事求是的证言内容。所谓提供伪证,是指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的、不真实的、不符

    2022-04-08 15,340
  •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犯罪构成

    伪造证件罪既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四个方面:一、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该罪;二、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

    2022-01-2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制造毒品构成犯罪吗 01:37
    制造毒品构成犯罪吗

    行为人实施了制造毒品的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就会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无论行为人制造毒品的数量是多少,只要其实施了制造毒品的行为,就构成犯罪,而且是制造毒品罪。具体地来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就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定罪量刑做出了

    799 15,340
  • 伪造不动产证属于什么罪 01:18
    伪造不动产证属于什么罪

    伪造不动产证属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依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罚标准是: 1、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3,390 15,340
  • 替人顶罪构成什么犯罪 00:55
    替人顶罪构成什么犯罪

    替人顶罪构成包庇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帮助其逃避刑事追究,故意顶替犯罪的人欺骗司法机关的,构成包庇罪。这里的“明知”,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接触被窝藏、包庇的犯罪人的情况,以及行为人和犯罪人的供述等

    3,688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